常州阳光交易市场是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设运营的常州市国资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现就市场相关法律业务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合作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各律师事务所,涉及的服务范围:出具法律意见书、诉讼、仲裁、综合服务等。
二、征集时间
长期征集。
三、入选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常州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在常州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 具有至少10名执业律师,须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报名材料提交前三个月);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申请人履行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8.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公开征集活动的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四、申请材料递交
申请人至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报名并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律师事务所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律师事务所登记表》(详见附件2)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律师执业证书,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报名材料提交前三个月)
7.《承诺函》(详见附件3)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书面申请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gaojy@eccjt.com)
五、有关说明
1.参与征集的法律服务机构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瞒报、造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对合作方进行评价、考核,对于服务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清退。
2.参与征集的律师事务所在征集公告结束后须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署《常州阳光交易市场法律业务合作协议》(附件4)并按照《律师事务所考核管理办法》(附件5)接受考核。
附件:
1.律师事务所申请表
2.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3.承诺函
4.常州阳光交易市场法律业务合作协议
5.律师事务所考核管理办法
报名受理单位: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776815420
材料提交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1101室
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